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4年度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的遴选工作即将启动,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新增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依据《机械与动力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修订)》机械院〔2024〕3 号文件要求执行。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践行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
2.坚持立德树人,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3.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能讲授 1 门研究生的课程,保证能有充足时间指导研究生。
4.申请者年龄原则上应在 55 周岁及以下。
(二)科研条件
近 3 年科研成果至少应满足以下五项条件之一:
1.学术论文: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2 篇及以上。
2.学术专著:公开出版有水平较高的专著或统编教材。
3.科研奖励: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成果奖励。
4.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1 项及以上。
5.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有至少 1 项科研项目在研,科研经费充足
二、申报范围
1、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范围:机械工程(0802)
2、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范围:机械(085501)、能源动力(085802)。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提出申请
申请导师资格者,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推荐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审核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投票表决,参加表决的委员人数须达到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票数达到或超过投票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且达到全体委员的半数及以上的申请者视为通过。
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将推荐名单报送校学位办。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报及发文
推荐的导师名单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通报,会后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