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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09月14日 10:55 作者: 浏览:
全院各班级: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8级、2019级、2020级全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评定内容
1、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依据《三峡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修订)》(三峡大学【2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机械与动力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规定》,在学年总结鉴定的基础上进行。
2、学生年度奖学金评定
三峡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修订)》(三峡大学【2020】9号)
综合奖评选:综合奖分为优秀学生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
三、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2020-2021学年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由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学工办主任任副组长,各年级辅导员、院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为成员,统筹指导本次综合测评和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2、各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并有4—6名学生代表组成。各班级要在评议开始前将评议小组成员名单报年级辅导员老师处,经辅导员老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评议。各年级辅导员要认真指导该年级各班级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比工作。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综合素质测评
1、9月17日前班级上报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评议小组名单到年级辅导员老师处。
2、10月7日前完成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并将班级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统计表报年级辅导员老师处。
第二阶段:奖学金评定
1、符合特等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三峡大学特等奖学金推荐表》及申报特等支撑材料,并于10月11日上午10点半之前,将材料交辅导员处。10月15日前,学院组织获奖学生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完成网上“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 申报,各年级辅导员完成审核、学工办主任完成审批,并提交名单,学生处进行网上公示。
2、10月7日学院分配奖学金名额到年级、班级。
3、10月7日—10月18日各年级、各班级根据前面完成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结合分配奖学金名额评选推荐奖学金候选人名单,班级内公示后,报年级辅导员老师处。
4、10月18日—10月21日学院审定各班级评定结果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5、10月18日—10月24日组织获奖学生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完成“一、二、三等奖学金”网上申报,各年级辅导员完成审核、学工办主任完成审批,并提交名单,上报学生工作处。
五、相关要求
1、各班必须严格按照综合素质测评依据《三峡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修订)》(三峡大学【2020】8号),以及《机械与动力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规定》。班级评议小组应认真审核原始数据及相应的证书、证明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2、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阳光、透明”,接受全院同学的监督。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出现班级内部二次分配奖学金的现象,一经发现,学院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当事人的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已经发放的奖学金将予以追回,同时学院将减少所在班级下年度各类奖(助)学金分配名额。对严重违规者,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测评及评定结果必须在班级内部公示3天 。
3、各班级、年级严格按条件、程序及分配名额组织学生申请、评议,并在规定时间之前完成。
机械与动力学院学工办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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