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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06日 11:04 作者: 浏览:
院属各班级及全院同学:
根据三峡大学《关于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现就如何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原则
(一)本次困难学生认定范围为我院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认定过程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辅导员和班主任应参与并指导本年级、本班的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校将对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学工办主任任副组长,各年级辅导员为成员。负责对全院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名单审核。
(二)各班级成立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生代表(包括其他干部、党员和普通同学)组成。班主任任组长,班长、团支书任副组长。学生代表人数应合理配置,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专业或班级总人数的10%。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在年级(专业或班级)范围内公示。 年级辅导员加强指导与监督。
三、认定办法及认定程序
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按照《三峡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程序如下:
(一)学生自愿申请,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简称《确认表》,见附件1)或《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提供相关材料。属于《三峡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办法第八条规定的1-6类学生,原则上认定为A类特别困难学生;属于《三峡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第7类学生,则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认定为B类困难学生和C类一般困难学生。
1、A类特别困难学生的确认:
《三峡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第八条规定的1-6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通过信息比对确认。对经信息比对确认的1—6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生本人填写《确认表》。
2、B类困难学生和C类一般困难学生需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B类困难学生(家庭收入低,学生本人每月可获得的全部生活费用在宜昌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家庭成员主要劳动力三级以上残疾或长期患重大疾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而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
(3)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疫情),因灾害导致“三无”(无房屋、无父母、无收入)等重大损失的。
C类一般困难学生(家庭收入低,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家庭人口多,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2)单亲家庭且收入低的;
(3)家在边远山区或国家级贫困县,以务农为主,且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
(4)家庭遭遇突发变故导致家庭收入大幅降低的;
(5)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三峡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第八条规定的第7类,填写《申请表》,由学生本人提供与《申请表》中所填写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原因相关联的佐证材料(户籍所在地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交班级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
(二)班级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组织班级同学结合佐证材料以及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消费情况,对申报学生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和评议,并提出困难学生类别建议名单。结合《三峡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 《三峡大学机械与动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认定类别。本次认定不划名额比例,各班级在认定过程中需据实认定。
(三)学院困难学生认定领导小组对各班级评议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公示名单及等级。
(四)对学院审核认定的困难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学生通过校园网,进入个人门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研究生无需完成此项工作。
(五)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从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困难档案/困难档案管理栏目按照网络设定模板导出excel表,形成《三峡大学2020- 2021学年困难学生名单汇总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家庭经困难学生认定时间安排
(一)10月6日-10月10日各班级组织对困难生申报同学情况进行初步审查、评议、认定,并提出困难学生等级建议名单,并在班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填报附件3《机械与动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过程表》纸质档交到各个年级辅导员处。困难学生进入三峡大学“校园网个人门户/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常用服务/困难档案”中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进行困难学生资格网上申报。
(二)10月11日年级辅导员将申报名单汇总,并对各班级建议名单进行网上审核,从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困难档案/困难档案管理栏目按照网络设定模板导出excel表, 形成《三峡大学2020- -2021学年困难学生名单汇总表》。
(三)10月12日学院困难学生认定领导小组审核,提出公示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上报学校。
学工办联系方式: 6397553 6399730
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6392655
机械与动力学院学工办
2020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