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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和教学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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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06日 09:04 作者: 浏览:

各学院:

为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的教学工作,现将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和教学任务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务处于10月7日(第5周周三)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下达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各学院须于10月16日(第6周周五)前填报完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相关内容,并在教务系统内提交。教务处在各学院提交执行计划相关内容后,对教学执行计划进行整理,于10月30日(第8周周五)前下达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各学院须于11月13日(第10周周五)前填报提交2021年春季学期专业课及交叉课教学任务,全校公共课开课单位在教务处将课程排定后再提交教学任务,所有教学任务须于11月27日(第12周周五)前提交完成。

二、各学院按照教务处下达的教学执行计划填报相关内容,通识核心类课程不必填写起止周及班级数,可以直接提交。

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时间共19周,第19周为课程考试周。某专业如果本学期没有实践性教学环节(含课程设计)的课程,学院应把专业课教学周适当后延,课程结束考试安排在第17、18周为宜。请各学院合理安排教学周,确保前半学期和后半学期课程安排相对均衡。

三、各学院在填写执行计划时,应考虑重修学生的人数,在教学班级数和班级容量上予以适当放宽,公共课开课学院应保证所有重修课程按时开出,以确保所有需重修的同学都有机会选课并重新学习。

四、学院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落实教学执行计划的操作步骤:学分制计划任务→执行计划→提交执行计划→选择专业、学年、学期、年级,点搜索→得到搜索结果后点“修改”填报有关信息并提交。

五、校本部教学任务查询下载方法:学分制计划任务→教学任务→查询任务→选择“开课单位”、“学年”、“学期(春季)”后,点击“查询”,在查询列表下点击“导出为Excel表格”保存所得文件即为本学院需完成的校本部所有教学任务表;科技学院教学任务查询下载方法:学年制计划任务→学年教学任务→查询教学任务→选择“开课单位”、“学年”、“学期(春季)”后,点击“查询”,在查询列表下点击“导出为Excel表格”保存所得文件即为本学院需完成的科技学院所有教学任务表。填报任务时请各学院先填报承担的公共课和交叉课任务。

六、各学院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填写教学任务,学分制计划任务(校本部)或学年制计划任务(科技学院)→提交任务→输入查询条件(学院、学年、学期默认不能改),点击“搜索”查得所需填写的教学任务表,点击课程后的“修改”即可填写相关内容。

七、各学院安排教学任务时校本部学生与科技学院学生不能合班上课。

八、若开课单位需请非本学院教师上课,须在教学任务上报前征得教师所在学院同意。所有的主讲教师原则上都应符合主讲教师岗位资格,如有不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需学院专题报告给教学质量管理科。助课教师按人事处相关规定在教学任务“助课教师”一栏填报,在读研究生不能单独授课。

九、各学院应认真落实“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制度,安排高级职称教师授课(含学院的挂靠教师)。

十、各学院重漏班的教学任务随正式教学任务一并上报,不得在学期中或学期末随意新建重漏班。教学任务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得更改。如需更改,须按《三峡大学本科课程调课管理办法》办理。

十一、请各学院务必按照时间节点提前完成各项工作。

                                                    教务处

                                                           2020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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