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班级:
根据三峡大学《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机械与动力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8、2019、2020级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到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成绩要求:
第一类: (需同时满足以下4项基本条件)
1、2020-2021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四舍五入前),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2、2020-2021学 年度学业成绩平均绩点3.1及以上;
3、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及以上(2020级学生除外) ;
4、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类: (需同时满足以下4项基本条件,且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
1、2020-2021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30% (四舍五入前),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2、2020-2021学年度学业成绩平均绩点3.1及以上;
3、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及以上(2020级学生除外) ;
4、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 2020-2021学年度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 2020-2021学年度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即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得一等(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3. 2020-2021学年度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4. 2020-2021学年度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即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 2020-2021学年度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 2020-2021学年度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 2020-2021学年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 2020-2021学年度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该类学生需要按照“教财函〔2019〕105号”文件的规定,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院审查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
注:同时符合第一类和第二类申报条件者优先;只符合其中一类申报条件者,以符合第一类申报条件者优先。
三、名额分配及奖金金额
国家奖学金全院3个名额,每名奖金8000元。
四、时间安排
1、10月7日-11日,学生申请、报名,学生在10月11日下午15:00前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获奖基本情况简要介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交至学工办年级辅导员老师。
2、10月12日-13日(具体时间待定),学院答辩,评议推荐小组进行评选,地点:沁苑12栋104; (评议推荐小组由分管学生的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分团委书记、辅导员组成)
3、10月13日-14日,学院公示;
4、10月15日,学院填写评审意见、上报材料;
五、相关说明和材料要求
1、本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申请人严格按照申请表所附“填表说明”和“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审查要点”(详见附件2)的要求填写,并且保证提供材料真实准确,不得弄虛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比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相应追责;
3、所获奖项必须是2020年9月-至今获得的奖项;
4、申报国家奖学金的须提供获奖基本情况简要介绍(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获奖要注明具体内容及年度),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内。
联系方式: 6397553/6399730
三峡大学机械与动力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