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三峡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三峡大教〔2017〕12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教学研究项目和课程思政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结题项目
1. 2020年及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省级教研项目(本科)(见附件1);
2. 2021年及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校级教研项目(见附件2);
3. 2021年及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校级课程思政项目(见附件3)。
二、结题要求
1. 省级教研项目:由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所有省级教研项目(本科)结题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题需聘请专家组成结题评审组(校外专家占比不低于50%)开展结题验收。结题验收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将各项目《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4)一式三份及研究报告一式一份于9月15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备案。
2. 校级教研项目:学院组织各项目组填写《2023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6月21日前报教务处同意后由学院组织进行结题验收。其中,2018年立项专项项目结题须在核心期刊(以最新发布的北大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高度相关教研论文。2019年立项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中重点项目结题须在立项后获批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般项目结题须有标志性成果。
由各单位集中组织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结题验收程序为:项目汇报(PPT形式)、专家查阅材料、答辩。结题验收工作结束后,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将各项目的《三峡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6)一式三份和结题验收会议证明材料(电子版,会议记录、照片等)统一报送教务处。学校将通过校内公文公布项目结题、撤销情况。
三、项目撤销
对于附件2、3中应结题而不能按要求结题的项目,以学院为单位提交项目撤销申请,汇总后由学院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交教务处备案,未提交申请的项目由教务处直接撤项,撤项项目经费停止发放。项目主持人2年内不能申报教研项目,撤销的项目不得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等工作中使用。
四、经费划拨与报销
1. 预算申报:已获批的2022年度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本科),学校将给予每项5000元经费资助。请于5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教学研究项目经费使用预算汇总表》纸质版(见附件7)。
2. 2023年划拨的省级教研项目、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校级教学研究重点、专项项目经费(预计5月20日划拨)请各单位务必于11月26日前将本年度划拨的教学研究项目经费使用完毕,学校将于11月27日后对未报销的经费予以统筹处理,且不再重新划拨。
附件:1. 2023年应结题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一览表
2. 2023年应结题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一览表
3. 2023年应结题的校级课程思政项目一览表
4. 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5. 2023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
6. 三峡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7. 教学研究项目经费使用预算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