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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01月28日 15:25 作者: 浏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
本社团中文全称为“三峡大学机械与材料学院大学生科技开发促进会”,简称“三峡大学科促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
本社团是经三峡大学团委批准,由机械与材料学院爱好科技创新的学生组成,在学院团委指导下的容学术性、实践性、创新性为一体的院级大学生学术组织。协会推崇实干和创新精神,在向广大同学提供服务的同时,强调协会成员之间的学术交流,以提高全体成员的专业知识修养和实践操作水平。
第三条:协会宗旨和口号
协会宗旨:参与科技,培养能力,开拓创新,强化素质。旨在提高我院学生的理论知识水平、实践操作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为其更好地就业、创业提供服务;为学院各个专业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实践经验;活跃学院学术气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促进良好的学风校风建设,为培养新世纪的科技人才而努力,更好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贡献。
协会口号:精彩科技,机械创造。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广泛宣传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的意义,启发学生的创造意识,鼓励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提高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的兴趣,活跃校园科技学术活动的气氛,促进我校优良学风的形成和合格科学技术人才的培养。
第五条:进行各种技术培训,扩大同学们的知识面,提高同学们的动手能力,活跃同学们的创造性思维,组织学生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活动,组织学生参与老师的科研工作,并在各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
第六条:努力挖掘学生的潜力,协助学校开展科技服务和科技咨询活动,沟通教师与学生科技方面的联系,向学校提出有关学生在科技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进行学生科技项目的评估、成果鉴定及优秀科技成果的评奖工作。推荐发明创造人才,宣传,表彰在课外科技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及为支持和组织上述活动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第八条:广泛地与校内外科技团体进行学术交流,建立与各种科技组织的必要联系,开展有益于校园建设的活动,向社会推广学生课外科技成果并提供有关情况的说明。
第三章 成员制度
第九条:凡我院注册学生,承认科促会章程者,均可申请成为本会成员,成员应热爱科促会的事业,树立为学院广大学生服务的思想,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较深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社交能力。
第十条:本会成员均为个人成员。申请加入本会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和遵守本章程且有加入本协会的强烈意愿。
2.对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感兴趣并具有一定特长,并愿意继续锻炼提高者。
第十一条:入会选拔制度
1.成员可以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在协会公开招新时填写入会申请表,经公开、公平竞争后择优录取。
2.本协会本着适才而用的原则吸纳成员,入会晚者与入会早者公平竞争。
3.成员也可以由院团委直接推荐入会,也可以个人自荐,但要经科促会理事会认真考核之后才可入会。
4.成员由科促会登记注册,并报送校团委备档,办理成员证。
第十二条:成员的权利
1.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协会的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权。
3.有优先取得协会的有关科技资料和信息的权利。
4.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5.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培训、讲座的权利。
6.有获得本会对专利申请及专利文件撰写的辅导权利。
7.有专利的成员有获得学院奖励的权利。
8.优先取得协会的科研项目和经费资助。
9.成员有权利向科促会提出申请指导老师给予指导。
10.有不定期到协会办公室阅览协会有关藏书的权利。
11.成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协会给予维护。
第十三条:成员义务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协会章程和制度,执行科促会的决议。
2.积极维护本会权益。
3.努力完成本协会交办的任务。
4.积极参加大学生科协的各项工作。
5.积极参加业余科技活动,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和科普文章。
6.在学院各班级作好协会的宣传动员,为协会作好解释宣传。
第十四条:成员的退出与除名
1.依据自愿原则,经本人向科促会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本会,取消其本协会成员资格。
2.违法乱纪等触犯法律,败坏科促会名誉的成员以及违反工作制度,严重影响科促会名誉行为的成员立即除名。
3.工作懒散,不服从组织安排,遇事推卸责任的成员,经理事会研究可予以开除。
4.凡每学期有三次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按作自动退会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可以请假。
5.科促会对不遵守章程,不履行成员义务的成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协会章程,长期不参加本会活动者,经理事会决定,将予取消成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权责任范围
第十五条:本协会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协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
第十六条:协会的发展如图所示:
第十七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的常设机构,对协会负责。理事会由会长和副会长组成,科促会的管理实行理事会负责制。理事会直接负责科促会工作,接受学院团委的指导和监督,有权聘用和解聘科促会主要干部。
第十八条:本协会设理事会、秘书处、宣传部、项目部、信息部、科技部。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和干事若干,各部门直接对理事会负责。科促会会长、副会长由上届理事会推荐,并报协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团委聘任产生,对外代表三峡大学大学生科技开发促进会;秘书处、宣传部、项目部、信息部、科技部的部长和副部长从各部门推荐产生,由科促会理事会审核通过后聘任;会长以下所有干部必须都是科促会成员,负责理事会和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并逐级对上负责。
对理事会成员的要求:
1.均应从职能部门成员中产生;
2.坚决拥护、履行本协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办事能力与组织管理能力;
4.需要对专业理论有一定的了解、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以便更好地把握协会的发展方向以及提高协会的学术水平;
第十九条:职能部门职权定位
会长:统筹、主持协会各项事宜,主持、出席协会重要会议,负责执行机构间的联系,对外代表协会。
副会长:具体负责协会活动、协助会长完成协会具体事务,协调、加强各部门的联系,分管、指导、监督各部门工作。一位负责科技部和信息部;一位负责项目部和宣传部;一位负责秘书处和办公室管理及财务管理,管理协会经费并定期向协会成员及学院团委汇报协会财务运行状况,负责协会年度财务规划。
会长助理:选择性地旁听各部门例会。完成对各部门的监督、协调和适当的指导工作,及时向理事会反馈各部内部情况和活动的具体落实情况,并负责各种培训管理工作,帮助发掘人才,加强各部门联系。
秘书处:管理协会干部、会员档案以及协会重要文件;负责整理、保存理事会会议记录以及各部门例会记录;负责理事会通知、公告文件的起草以及发布工作;负责活动策划、通知、公告以及向学院团委的汇报工作;负责理事会的通知以及会场的联系工作;负责协会活动策划书的定稿;负责组织协会部门间交流。
项目部:负责协会内部学术交流活动的策划,并向理事会提交策划初稿,由理事会讨论确定最终活动方案;负责协会学生科研申报等管理工作;负责策划协会科技立项活动,并向理事会提交策划初稿,由理事会讨论确定最终活动方案;负责协会科技立项活动的具体操作。
信息部:负责协会与其他校内社团、校外组织的联系,搜集学校和学院的硬、软件资料,以及同学们在科技创新中遇到的困难并给予帮助,收集各方面的对协会发展和活动开展有用的信息(特别是有关竞赛、专利、论文发表等方面的信息),并负责学生专利的申请和论文投稿方面的事宜。
宣传部:负责协会活动对外宣传策划的具体操作。负责协会报刊的编辑出版工作;负责协会活动的报道文章的写作,并向学校各媒体刊物投稿以扩大协会活动的影响。为本协会各项活动做好宣传;向本院同学宣传科技知识,吸引和动员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创造发明活动,并做好科促会每次活动成员体会的收集工作。
科技部:为协会各种科技活动和项目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协会网站的创建、维护工作;协助其他部门网络宣传工作的开展;负责科技作品的研究,力争在科技周和重大的科技活动中拿出优秀作品。组织学生参与导师的科研活动安排导师辅导学生的各项活动,解决本小组的各种疑难,如:选课、专业方向、就业形势分析等。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条:会议分为全体干部会议、理事会会议、各部门工作例会、活动工作会议、临时会议等;
1.全体干部、干事会议由会长召集,全体职能部门干部、干事均应参加,原则上于每学期期末召开,总结本学期工作、举行各奖项的颁奖仪式以及根据需要进行部分职能机构人事的选举或改选。
2.理事会议分正式会议与非正式会议。正式会议由理事长(会长)召集主持,全体理事会成员及各部部长参加,每个月召开一次(假期例外),各部门分别小结协会该月内所做的活动,并作接下月的工作计划等;非正式会议由理事长(会长)召集主持,全体理事会成员参加,时间根据工作情况而定,决议重大事情、讨论近期工作方向、任务,讨论各部门提交的活动策划,分享之前活动所得经验教训,并做任免、批准事项,小结财务等。
3.理事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紧急会议时,理事长(会长)可做出临时决定。会长做出临时决定后应在最快时间内通知理事会其他成员。
4.各部门工作例会由各部处长召集主持,该部处副部长、干事等参加,各部处依情况自定时间,贯彻理事会决议、策划相关活动方案、讨论制定本部处的近期工作计划、分享之前活动所得经验教训、加强各成员间联系等。
5.活动工作会议:由具体活动总负责人根据活动需要不定期主持召开,由所有参与具体活动筹备的组织者参加。
6.临时会议:为处理突发事件等由协会干部临时主持召开的会议。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以及各部门应严格贯彻例会制度,促进协会成员沟通交流,提高协会成员工作热情以及集体凝聚力。
第二十二条:举行会议之前,会议主持者在尽可能的前提下应提前告知与会者会议议题,好让与会者有充足的时间准备,以提高会议讨论效率及成员的参与积极性。
第二十三条:在理事会会议、部门例会、活动工作会议等会议上,会议主持人应注意尽可能让参加会议的所有成员均有发言的机会,让所有成员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给予肯定及鼓励。不希望出现有成员在会议上始终保持沉默。
第二十四条:考勤
对于各种会议,有事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无故缺席四次以上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十五条:各种会议记录由秘书处指定专人记录、整理、存档。
第六章 财务制度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的经费依照本协会宗旨,全部用于协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对财务实行透明化、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年度财务情况在协会网上公布。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经费来源包括:学校资助、学院拨付、协会商业活动收入、社会赞助、个人捐助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二十八条:经费管理
1.经费由专人负责,该负责人定期向会员大会、理事会提供财务报告;每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之前向理事会提供完整的财务报告。
2.有开支须凭详细的发票或收据报销;报销账目须经会长签字方能报销;对于一些小额开支(小于10元)无法获取发票或收据的,可由经手人提供证明并经秘书长审核签名即可报销;负责人对上述报销项目详细记录在案,记录内容应包括资金用途、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签名等项目。
第二十九条:财务管理者必须做好每一笔财务收、支帐目的记载,支取人必须签名;任何活动一周前,活动负责人都须将活动经费预算交理事会审核,经理事会同意后,持预算单至财务管理者处支出经费;活动完结后,将收据、发票以及经费余额全数回交至财务管理人手中;任何活动合法所得,须由理事会专人监督,交由财务管理者并完整记录;财务收支情况受协会干部监督,任何协会干部均有权调出财务记录进行核查,有不明白财目,转交会长,由会长确认、处理。
第七章 奖惩制度
第三十条:奖惩机制将与协会的社会效应成相应比例。
1.在本部门组织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将得到相应奖励荣誉;
2.在配合各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将得到相应奖励荣誉;
3.在协会发展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者将得到相应奖励荣誉;
4.根据参与活动时量评定优秀组织者;
5.为协会提供良策、开辟发展途径将得到相应奖励;
6.为协会工作做出较大贡献者将得到重奖荣誉;
7.每年开展一届优秀成员评比;评比以及时完成协会安排的工作任务、参与活动时量等方面为综合评定依据。具体考评细则参照《科促会考评细则》。
第三十一条:学校的奖励措施
1.每年的下半年有五四评优,对所有协会干部进行考评,具体方案参照学校团委《协会干部评优方案》。
2.有意者可向理事会提交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颁发荣誉证书,并在综合测评中给予加分。
第三十二条:内部奖励措施
为了更好的调动协会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全体成员的热情,本协会特设立协会内部奖励措施,奖励范围为各部门负责人(20%--30%),所有的干事(20%--30%),评出优秀会员,并在6月份评出对协会所有成员进行工作考评。
第三十三条:在每学年的6月份,进行评选会长、副会长、会长助理、部长等职务的自荐、考核与评选,力求整个过程的公平、公开,以激发成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十四条:惩罚机制将与事件发生效应呈相应比例
1.在组织工作环节中严重失职者将提出自我检讨,并提请理事会通报批评;
2.在组织工作中造成协会整体分裂倾向者,经理事会批准,将予以降职或留职查看处分,情节严重者开除;
3.在组织工作中背离协会发展宗旨、屡次延误协会工作等情况下,将通过理事会审议,免除起职务并责令其退出协会;
4.有损协会形象、声誉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自我批评。
5.会议,活动等无故缺勤三次及以上者取消评优资格。
第八章 活动制度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各种活动由理事会统一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 活动策划初稿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各部门提交的活动策划初稿、会员以个人或小组名义的提案,学校、学院有关部门等组织的建议等。
2. 经理事会讨论后确定出最终活动方案,由秘书处负责活动策划书的定稿。
3. 秘书处负责向学院团委等主管部门的申报工作。
4. 获得学院主管部门的审批之后,由理事会确定专人负责(原则上在会长、副会长、会长助理中产生)该项活动的实施,其助手则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灵活处理;
5. 活动总负责人根据活动需要从各部门中抽调人员组成活动筹备小组,具体负责活动各项事宜,并确定相关联络人,专门负责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完成进度,协调各部工作以确保活动顺利完成。在此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应给予最大程度的配合。
6. 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均需做一份活动总结交给活动总负责人,活动总负责人亦需向理事会提交一份详细工作总结。
第三十六条:活动策划及实施
1. 活动策划
1)协会固定的日常活动要提前一周、对主题活动要提前一月进行策划。策划要顾及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以书面形式写出来。
2)活动方案及时手写或打印,经秘书长递交理事会审核,取得理事会认同与支持,相关具体事项当场落实。
3)主题活动的策划要紧扣热点,切合同学们的需求,富有创意,有本协会的特色。
2. 活动实施
1)活动前,秘书处协助活动负责人调度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
2)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热情地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营造声势,确保效果。
3)日常服务活动落实专人负责,做到定时、定点、定人、定内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
4)活动中加强考勤,严格签到;做好参与成员的服务数量及质量确认;作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5)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向理事会详细汇报。有关材料及时送秘书处归档。
第九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为了加强我会的档案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保障档案的安全保管和开发利用,制定本规定。
1.我会秘书处管理我会档案工作,我会秘书处及其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我会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工作;
2.属于我会所有的档案,由我会会长或我会档案管理部门决定公布:未经上述机构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
3.我会建立人事档案制度。我会人事档案包括我会人事任免、奖惩等情况。我会人事档案由我会秘书处负责收集整理;
4.我会建立活动档案制度。我会各部门组织活动应当制定活动计划书(策划书),各部门必须将活动计划书(策划书)一式两份上交分管该部门的副会长。副会长在收到活动计划书(策划书)后应当将其中的一份转交我会秘书处存档。我会各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应当做出活动总结,各部门必须将活动总结一式两份上交分管该部门的我会管理部成员。分管该部门的成员在收到活动总结后应当将其中一份转交我会秘书处存档。
5.我会的其它文件及文字资料是否列入我会档案,由我会秘书处决定。
第十章 办公室制度
第三十八条:办公室管理条例(各成员须认真贯彻以上条例,如有违反,经协会内部讨论予以处理)
1.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嬉笑打闹。
2.办公室内禁止一切不健康的思想、言论、书籍、影像。
3.办公室钥匙由值班人员保管,钥匙须妥善管理,无特殊原因不得私借他人。
4.协会成员须注意办公室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扔纸屑。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办公室卫生。
5.办公室只能用于协会日常工作,不得从事娱乐性事业,如看电影、玩游戏等。
6.办公室内禁止吃饭、吸烟、喝酒。
第三十九条:物品管理制度
协会的一切财产(电脑,工具,书籍等)归协会所有。协会成员须爱护协会的公共财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据为已有。
1.协会工具借用须经值班人员同意。值班人员需做好物品借还的登记手续,协会内部人员借用也需做好物品借还的登记手续。
2.协会的所有图书、杂志、报刊一般在办公室内阅读,如有外借,值班人员要做好借还的登记。如有损坏,遗失,按有关规定赔偿。
第四十条:值日制度
1.值日轮流进行,值日人员负责当天的值日及工作场所的保洁工作。
2.值日干事须按时值班,不得迟到或早退,有事不能值班的,要提前向秘书处请假,无故违反者将根据本协会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3.值日人员在值日期间,对来访的每一位同学须热情接待,对希望加入我部的同学须详细说明会员的权利与义务,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一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协会成员有认为章程不合理之处,可由五人以上的成员联名提出申请,经理事会表决后,全体成员讨论并经三分之二的人通过,协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由秘书处采纳申请人意见并负责修改。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全体成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三峡大学校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三峡大学大学生科技开发促进会理事会。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起草、修订工作。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原版于2004年9月9日协会第六届全体成员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即时生效。本章程于2005年5月4日由科促会第六届会长张明磊与其他理事会成员对其进行了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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