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2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校全日制2022届普通本科毕业生
二、评定学期
2021年秋季学期(大四上学期)
三、评选内容
(一)综合素质测评: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依据《三峡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修订)》(三峡大学〔2020〕8号),在学年总结鉴定的基础上进行。
(二)奖学金评定:
按照《三峡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修订)》(三峡大学〔2020〕9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评比。
奖学金类别分为:优秀学生一等、二等、三等奖。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综合素质测评:
3月8日-3月9日,各班级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班长和团支书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干部及5-8名学生代表等为组员。
3月9日-3月10日,组织评议小组认真学习测评方案:学习领会《三峡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修订)》(三峡大学〔2017〕18号)。
3月10日-3月24日,组织开展测评,完成综合测评工作:由学生本人填写综合测评表及证明材料,班级评议小组审查;
3月24日-3月25日,审核确认测评结果,上报综合测评排名:审核确认无误后生成班级综合测评排名,班长将综合测评排名汇总表(电子)上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二)奖学金评定:
3月28日-3月31日,辅导员综合各班情况,分配综合奖名额。各班依据综合奖分配名额,按照《三峡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修订)》(三峡大学〔2017〕19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评比,并将评比结果在班级内公示;
3月31日-4月1日,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1日17:00之前将奖学金评定过程表(纸质)和初评结果汇总表(电子档)上交至辅导员处。
4月4日-4月5日,学院成立评优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刘海蒂任组长、学工办主任罗美洁任副组长、全体辅导员任组员,对提交名单进行初审,确定学院公示名单;
4月5日-4月9日,对初审名单进行公示,获奖学生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完成“一、二、三等奖学金”网上申报,辅导员进行审核;
4月10日,学院提交名单至学校。
五、其它事项
1.各班级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
2.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学生对评比过程及结果如有疑问或不同意见,可以向辅导员及学院学生评优领导小组提出。联系电话:0717-6399730
机械与动力学院学工办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