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
机械与动力学院文件
机械院字〔2020〕47号
学生指导与服务中心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大力推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使教师充分参与对学生的指导、咨询和服务工作,对学生提供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和心理辅导,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学院决定成立“学生指导与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第2条 中心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负责统筹协调,由院团委具体落实各项工作安排。
第3条 中心根据学生的需求,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积极推进工作落实,及时总结分析,坚持持续改进。
第4条 中心围绕学生思想政治、课程学习、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和心理健康举办线上线下答疑、沙龙和讲座等活动,着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增强学生的求职竞争力、培养学生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第5条 中心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优秀校友参与学生指导,并根据相关标准发放酬金。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6条 院学生党总支、学生会学习部、院团委创新创业中心、团委心安委员联合会学院分会参与中心的日常管理,实行值班制,负责中心的场地管理、使用登记、设备维护和卫生打扫。
第7条 中心的日常值班由院团委统一安排。
第三章 工作内容
第8条 思想政治教育:
(1)通过组织“青年大学习”、“四史学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等活动,引导学生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通过实施“党旗引领”工程,发挥学生党支部在育人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团结凝聚先进力量,引导广大青年“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
第9条 学习指导:
(3)以学年为周期,中心根据各年级辅导员提供学业困难名单,制定帮扶计划,包括帮扶计划表的制定、教师(或优秀学生)的邀请,并按照计划安排教师(或优秀学生)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
(4)做好帮扶记录及管理,持续追踪被帮扶学生学业成绩改善情况;
(5)根据实际需求,组织集体答疑,做好场地安排、宣传与组织工作。
第10条 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
(1)中心每学年开展2-4次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专题讲座,或“职业生涯访谈”活动,做好相关专题的专家学者邀请和接待工作,并及时做好宣传工作;
(2)每学年组织1-2次“简历门诊”活动;
(3)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宣讲会/双选会的组织与宣传工作。
第11条 心理健康辅导:
(1)中心实行心理健康咨询预约制,负责预约登记,合理安排咨询人数、咨询教师和咨询场地。为避免个别学生因性格原因不愿意面对面咨询,也采用线上咨询和电话咨询;
(2)做好心理咨询记录的收集工作,持续追踪被帮扶学生心理健康情况;
(3)根据实际需要,组织集体心理疏导活动,并做好宣传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12条 本实施细则由院团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峡大学机械与动力学院
2020年10月20日
三峡大学机械与动力学院办公室 |
2020年10月20日印发 |
共印3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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