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峡大学《关于做好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18〕37号)文件精神,学院将于教学第11周至13周开展能源动力类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
按照学院能源动力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能源动力类本科生在第一至第三学期学习能源动力类学科公共平台课程,自第四学期开始,进入按专业培养阶段。学生将分流到能源与动力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两个专业,学习各专业课程。
为确保能源动力类各专业人才培养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分流方案。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 党委副书记
成 员:系主任 系副主任 王颖 王艳
二、专业分流对象
机械与动力学院能源与动力类2021级学生(84人)。
三、专业分流原则
1、学生根据兴趣填报2个志愿;学院根据学生填报志愿及教务系统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进行专业分流;
2、根据专业师资现状及实际办学条件,每个专业可接纳人数不超过56人;
3. 如果某专业第一志愿人数超过56人,则根据学生在教务系统中的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依次录取,未能满足第一志愿的学生自动分流至另一专业。
四、专业分流步骤
1. 学院教学办于教学第11-12周周四前将专业分流通知及分流方案发布于学院网站。
2. 学生填报志愿,专业分流志愿表以班级为单位统计填写EXCEL表格,电子档发送至学工办王艳老师处,纸质版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交学院教学办M-1420。 (见附件:能源动力类专业分流志愿表)
4. 学院教学办于教学第12周五前,根据学生所填报志愿,实施分流工作。
5. 分流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教学办将结果公示于学院网站。
6. 公示期结束后,专业分流结果经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学院教学办报学校教务处。
7. 学院学工办对各专业班级进行重新编班工作。
五、工作说明
能源动力类专业分流是学院本科教学的一项常规工作,学院将分流方案报教务处备案。今后,能源动力类专业分流工作将按照学校要求,根据教学日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在学院网上发布。
本分流方案适用于学院能源动力类专业分流学生,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能源动力类专业分流志愿表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