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下发的《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鄂教科办函【2023】6号)要求。4月18日下午,在学院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董元发的带领下,携全体实验教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认真开展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过程中,对化学品摆放、化学药品使用登记本和气瓶摆放及状态标签等方面予以重点检查,并发放《实验室安全口袋书》,指示要求实验教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需将安全工作要求点对点通知相关实验室负责人,提醒并督促限期整改落实。
董元发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落实;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