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教职工:
为打造和谐、卫生的办公环境,以积极状态迎接文明创建检查,学院决定开展全院环境卫生清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9月13日(本周一)-9月17日(本周五)。
备注:初步计划安排在9月18本周六,进行集中检查。
二、任务范围及责任人:
1、各系/中心主任牵头负责做好各系/中心教师办公室卫生。
2、各硕士研究生导师负责督促研究生做好研究生工作室卫生。
3、各科室主任负责各科室办公室卫生。
三、工作要求:
1、办公室窗台无积尘,门口、门后无堆放废弃物及杂物;
2、地面无尘土、无烟头、纸屑、等污物;
3、桌椅、电器等办公用品清洁;
4、室内物品摆放有序、整齐美观。
5、车辆规范停放在学院楼下划线停车位中,无划线车位不可停放车辆。
学院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