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三峡大学机械与动力学院网站!

学院概况

     教师名录 
     研究生导师 
     行业导师 
     人才招聘 
     政策文件 

联系我们

三峡大学机械与动力学院
咨询电话:0717-6397559
联系邮箱:jxxybgs@ctgu.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

当前位置: 首页 师资队伍 政策文件 正文 > 政策文件

《机械与动力学院课程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机械院字〔2021〕5号)

——

—— 2021年06月18日 08:21 作者: 浏览:

三峡大学

机械与动力学院文件

机械院字〔20215






                机械与动力学院课程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是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结合《三峡大学一流本科建设行动计划》(三峡大教〔202025号)和学院实际,进一步促进专业内涵式发展,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院教师队伍的教学素质和教学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课程教学团队是以课程(群)为建设平台,实行团队负责人负责制的教学研究组织。各基层教学单位可根据专业发展和课程建设实际情况申报组建。

第三条  课程教学团队作为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重要组织,其目的在于以课程(群)建设为切入点,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落实质量工程,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课程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育创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准确把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课程建设的领先水平;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三)负责课程体系优化、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负责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试的改革;

(四)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

第五条  课程教学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课程教学团队设置团队负责人1名,骨干教师一般不少于3人。

(二)课程教学团队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梯队建设等方面应具备良好的基础和明确的思路与规划;在开展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成效显著。

(三)课程教学团队要求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老中青搭配合理、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教学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审

第六条  每门课程只能属于一个课程教学团队,每个团队负责人只能负责一个团队。

第七条  课程教学团队每年评审一次。

第八条  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填写《机械与动力学院教学团队申请表》(见附件),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审。

第四章 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第九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教学团队建设发展的长期目标、近期目标(即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方案的实施,负责建设经费的支配。

第十条  带领团队成员从事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负责组织团队的教学研讨活动,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教学研讨活动。

第十一条  带领团队成员从事课程教学资源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项目和奖励的申报、教学研究论文的撰写和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等工作。

第十二条  创造优良环境、构建合理的教学梯队,对团队中青年教师的成长给予培养和指导,促进教学团队成员的全面发展。

第五章 课程教学团队管理

第十三条  按照学院课程建设规划和各课程教学团队实际情况,学院对各课程教学团队下达省级及以上课程建设、教改项目、优秀教材、教学成果奖励等任务清单。

第十四条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教学团队进行监督和管理。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原则上不进行更换,若出现负责人岗位变动等情况,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更换团队负责人。

第十五条   每年12月份,课程教学团队提交《课程教学团队年度总结》,包括一年来的团队建设总结、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计划和学院提供经费的使用情况等内容。

第十六条  学院优先资助课程教学团队成员申报的各类教学改革项目,并择优推荐申报校级教改项目。

第十七条  学院定期组织课程教学团队之间的经验交流会,促进课程教学团队发展。

第六章 课程教学团队考核

第十八条 团队考核期以年为单位,考核期内成员未经变动的,定期考核时以团队申报书中的成员名单为准。考核期内团队成员如有变动,需在考核年度春季学期第一周内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团队人员调整备案说明,说明一式两份,学院教学办和团队负责人各存一份。如未能及时提交人员调整备案说明,定期考核时仍以原团队成员名单为准。

第十九条  中途加入团队的成员按照团队考核方式进行考核,中途退出团队的成员根据个人实际去向执行相应的个人考核、团队考核。

第二十条  教学团队成果考核的量化指标以教学团队建设申报书中量化考核指标为最低要求。

第二十一条  教学团队成果考核内容如下:

1. 论文专著: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期刊与会议上发表的教研论文和公开出版的校级及以上各类规划教材。

2. 教学奖励:获得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教学新秀,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课堂教学卓越奖,校级及以上各类教学竞赛等。

3. 承担并完成教研项目情况:省级及以上各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校级及以上各类教研项目。

4. 承担一流课程建设:国家级一流课程、省级一流课程、校级一流课程。

5. 参加教学会议:团队成员参加省级以上学会(协会或机构)举办的国内外专业认证、一流专业建设和一流课程建设等教学类会议。

6. 人才培养:指导大学生科技活动获省级以上奖励、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

第二十二条  不合格团队的认定

1.年度考核中没有达到团队考核最低要求的团队。

2.年度考核中存在明显的弄虚作假现象且性质恶劣的团队。

3.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课程教学团队获批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课程,按照《机械与动力学院奖励性绩效分配办法》给予教学专项工作业绩奖励。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峡大学机械与动力学院

2021年5月15日

三峡大学机械与动力学院办公室

2021年5月15日印发

       共印3份



 

 

 

 



分享到